这些文论关键词的引进, 是通过“翻译”实现的, 也就是将外文关键词译成中文关键词。“翻译”实际上是一种对话, 是两种语言之间的沟通、交换和对等的双边对话活动。我国学者历来对此态度是很严谨的。1903 年, 《奏定译学馆章程》中规定:“专
科学术名词, 非精其学者不能翻译。”17 再说,一个文论关键词的最后译定, 往往不是凭藉一人之力, 而是经过学界同仁长期商榷、磨合乃至约定俗成的。
比如
英文术语“inspiration”在上个世纪20 年代传入我国时, 开始音译为“烟士披里纯”。当时一些赶时髦的文人, 一谈文艺创作, 就要大讲特讲“烟士披里纯”。后来, 人们才感觉到此种译法非但不雅, 而且令人费解。于是, 才译定为“灵感”。朱荻先生说: “单从术语翻译的角度来看, 把‘烟士披里纯’从音译翻成‘灵感’, 是译得极好的。灵感的灵, 繁体字灵, 从巫。《说文》: ‘巫以玉事神’曰灵。照许慎的解释: ‘巫, 祝也。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。象人两袖舞形。’所以, 灵感这个词的翻译, 可谓与柏拉图时代的含义相近, 一是有通神的意思, 二是与巫有关。”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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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如英文术语“romanticism”从19 世纪末20 世纪初传入我国时, 最初有两种译法。一种是梁启超和王国维从日语中转译为“理想”, 与“写实”相对应。又有人译作“理想主义”。这基本上是采用了意译法。另一种是鲁迅于1908 年在《摩罗诗力说》一文中, 采用梵文之意, 音译为“摩罗派”或“罗曼派”。又有人译作“罗曼主义”。这基本上是采用了音译法。当时, 两种译法难分高下, 故并行于文坛之上。直到1930 年, 才译定为“浪漫主义”。
由此可见, 作为对话的翻译, 就不仅只有外语在场, 而且汉语也在场, 是外语与汉语之间对等地沟通和交换。两种语言的对话是否成功和有效, 关键要看“翻译”的水平。一般来说, 翻译者不仅要精通两种语言, 还要精通两种语言的文学和文化;不仅要“专其学”, 而且要“精其学”。所以, 翻译者要完成一次对话, 便要使出浑身的解数, 调动母语方的语言、文学和文化的广博知识积累。翻译者代表母语方参与对话, 并用汉语的表达方式将对话的成果固定下来。诸如上文所说的“灵感”、“浪漫主义”等就是如此。